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国家给予职业年金补助,计算办法根据军人身份和服役期限确定。军队财务部门负责计算、审核和划转职业年金补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收,财政部门负责转移接续工作。
法律分析
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军人职业年金补助。
军人职业年金补助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在军人退出现役时一次算清纪实。军人职业年金补助的计算办法: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按本通知施行后服役期间各年度缴费工资12%的总和计算;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缴费工资起点标准的12%乘以本通知施行后服役月数计算。其中,8%作为单位缴费,4%作为个人缴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军队适时调整军人职业年金单位和个人缴费的比例。
军队各级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以下简称财务部门),负责军人职业年金补助的计算,审核,划转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军人职业年金补助的接收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职责最好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的相关工作。
拓展延伸
军人职业年金补助的申请条件和程序
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是一项旨在为退役军人提供经济支持的福利措施。申请军人职业年金补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按照特定的程序进行。首先,申请人必须是已经退役的军人,符合国家规定的退役条件。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退役证、身份证等。申请程序一般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交所需材料、经过审核和审批等环节。申请人需要详细了解申请条件和程序,并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申请材料。一旦申请获批,申请人将享受到军人职业年金补助带来的经济支持。
结语
军人职业年金补助,为退役军人提供经济支持,申请需满足条件并按程序进行。申请人须退役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审核审批后获批。军队财务部门计算、划转,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收。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是一项重要福利措施,为退役军人提供稳定经济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五章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 第二十五条 国家为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参加保险,应当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助。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国家补助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三章 退役养老保险 第十三条 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六章 军人保险基金 第三十七条 军人保险基金应当专款专用,按照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侵占、挪用,不得变更支出项目、扩大支出范围或者改变支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