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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差旅费报销标准表

2023-09-11 来源:小奈知识网

广东差旅费报销标准表

第一条 根据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原则,保障出差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和基本生活的必需,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普和住宿费开支标准:

(一) 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的等级标准,按下表规定执行(见附表):

(二) 表列其它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特殊地区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经济特区和海南省。

(三) 工资制度改革前原行政十四级,高教、科研、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表[四]之一至五)六级,文艺、卫生七级以上人员按照国务院国发[1989]82号文件规定调整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的起点工资标准前,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之和为160元(六类工资区,下同),现工资标准尚未达到180元的高级工程师及相当技术职务人员,出差已享受乘坐火车软席等待遇,仍维持原有待遇不变。

(四)住宿费必须凭旅馆、招待所正式发票(或收据)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报销。超过规定的,需要报告理由,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始得报销。

(五)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六)副省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人员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飞机一等舱位。

(七)表列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人员(含料级),如因公务紧急,经领导批准可以乘坐飞机。乘坐飞机的批准权,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厅(局)领导或其授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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