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给5到8年租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新规,可以拍卖唯一住房,但是要预留一定款项给被执行人和所抚养人租房费用,一般是五至八年租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强制拍卖视同于公物拍卖,根据拍卖法的规定,拍卖公司只能向买受方收取不超过成交价5%的佣金,委托方不需要支付佣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200万元以下的标的可向买受人收取5%的佣金,超过200万元的则按照超额递减比例支付。法院拍卖房产不违规。即使你只有一套自住房,但因为该房屋价值已经足够清偿你的债务,在你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法院仍然可以执行拍卖你这套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