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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担保和反担保的区别

2023-11-03 来源:小奈知识网

反担保与担保的区别主要为:

1、被担保的债权不同。担保所担保的是主债权;反担保所担保的是担保人的追偿权,即附延缓条件的未来债权。

2、当事人不同。在担保中,当事人双方为主债权的债权人和主债务人或第三人,担保权人为主债权人;而反担保中的担保权人不能是主债权的债权人,也不能是主债务人,而是担保中的担保人,反担保人可以是主债务人或第三人,但一般为主债务人。

3、担保人的责任性质不同。担保与主债权为主从关系,担保人须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担保责任;反担保从属于担保而不从属于债权,只有在主债务人不向担保人履行偿还义务时,才发生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4、适用的范围不同。担保既有法定形式又有约定形式,且担保的方式多种多样,适用范围较广;反担保只能是约定的担保,并不是存在于所有的担保之中。

一、订立反担保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反担保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类型、数额;

2、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担保金额;

4、反担保人的责任、义务;

5、反担保人的违约责任;

6、反担保合同与本担保合同的关系;

7、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设立反担保合同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质押,也可以是他人提供的担保、抵押或质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反担保可以是人保吗

反担保可以是人保。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确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主债务人的求偿权而设定的担保。对反担保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效力的判断,确定主合同至关重要。若反担保合同从属于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本担保合同,则在确定反担保合同担保责任范围时,主债务的范围就应当限定在本担保合同确定的担保责任范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九条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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