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方:xx有限公司(称甲方)
合作方:xx有限公司(称乙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民融合的方针、平战结合、军民兼营”的指示精神,为更好更快的发展国防交通事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依照国交审批后的工程建设项目成立“项目工程管理部”,交由乙方全权负责实施、全权负责所属项目的工程建设和管理,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如期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和其他约定的指标;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特制定如下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项目合作经营原则:本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如期完成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和其他约定的工作指标;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二章合作经营方案
第二条、在乙方合作经营期内,甲方依照国交审批后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交由乙方实施、建设和管理,自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20__年内应保证广东省范围内及省外等项目之一工程建设,其后年度工程量不低于5,000万元(所有工程项目甲方所下浮点不含在工程造价和取费标准内)。
第三条乙方按照甲方的经营理念,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日常财务。工程款项通过甲方转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四条乙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和统筹资金。
第五条甲方任命乙方为工程部负责人,乙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主招用、辞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人员或非全日制用工人员,报甲方备案。
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工作人员因工作所需的相关证件。
第六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指导,享受财务监督权、审核权、工程质量以及安全检查权。乙方应当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听取其意见、建议并及时改进。
第三章下浮点的缴纳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具体的项目工程签定补充合同,约定工程款的结算方式及时间、下浮点数。补充合同未做约定的,适用本合同约定,补充合同视同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四章合作经营期限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20__年6月日起至20__年6月日止。
第九条合同期满,乙方可以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三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应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施工建设量来拨付工程款,每工程项目甲方在开工前期一个星期内不少于向乙方拨付工程款50%,余下的工程款项按工程进度拔付,该款项乙方保证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项目工程招标工作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由乙方自行负责所有的管理事务,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一切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由甲方提供项目工程管理部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移交给乙方使用。
第十三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每项目的有效效证照以及相关有效文件,并负责每项目的款项落实到位。
第十四条甲方须协助乙方处理项目属在地的社会关系。
第十五条乙方确保甲方所属项目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的保障,并服从甲方领导,为发展国防交通事业而努力。
第十六条双方合作经营期满后,甲方该配合乙方完成合作经营期间所承接的全部工程施工及决算完成,并付清全部工程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七条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30日前派员对乙方合作经营经营情况进行审核结算。合同期届满之日,双方就财务、财产等事项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章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
第十八条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第十九条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递交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书一份。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任何一方违背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违约方在守约方书面通知7个工作日之内向守约方支付100万违约金,违约事由持续三个月的,双方都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甲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合同第二、三、四、十、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合同第十五、十八条。
第二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向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应承担赔偿损失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无故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向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应承担赔偿损失的义务。
第八章争议解决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应向合同签订地所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