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国有资产罪的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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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22:45

刑法中出售国有资产罪的立案标准是:国有公司、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法定立案条件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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