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3:47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22:37
首先,你确定下你说的实习合同是大学生性质的实习合同,而不是执业实习(像实习律师合同之类的)
我认为:
1.大学生有自己的学籍,其档案保存于大学,从自身属性来说不可能与单位建立起一种劳动关系。
2.大学生实习签署合同,其实质我觉得应当是:(1)兼职劳务;(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标准的劳务
3.对于兼职劳务的。应当符合劳动法对于小时工的薪酬、劳动时间、离职等规定要求。
4.而对于完成一定工作的劳务。我理解是使用民法,双方可以进行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意思自治。那就意味着,可以约定若发生完不成工作等违约境况产生时的违约金。
但是对此种性质的劳务关系,不宜约定具体的工时标准,否则容易被认定为兼职劳务的性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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