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3:50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6:56
你可以单位不交社保为由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计算方法是从用工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计算11个月,因你工作一年多,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十三个月起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你与单位之间已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你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在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单位按你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六个月不足一年的,发给一个月,不足六个月的发给半个月。如果你在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半,则解除合同时,公司应该支付你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超过一年半则发给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缴社保。收集考勤卡对你申请仲裁是非常有用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如满意,请采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8:14
补充回答:公司花名册啊 ,工资条都可以作为工作证据
不能随便走 还是得提前30天通知
没有签合同已经过了一年视为已经跟你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说你离职的话,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三款,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公司应该支付补偿金。你工作一年多,应该付你1.5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补偿标准见: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9:49
合同本来就有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之分
两者都具有法律效益
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找劳动局,还是会按法律条文走的
没有考勤卡或是工资条也没关系
你只要能证明你在公司待了有一年多就行
像你刚进公司时,公司的业务流程.操作分配.人员流动等信息都行
如果直接走,不和老板打招呼的话,工资肯定是不好结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21:40
那不行 啊 那得 弄好了之后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