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17
共2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8-03 02:32
股份公司破产的清算是:
1、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时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确认破产财产,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
4、确认破产债权,拨付破产费用;
5、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8-02 23:40
法律分析:股份公司破产按照以下流程清算:1、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2、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3、分配破产财产;4、破产程序终结后,管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