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责任如何界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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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0 05:40

法律主观:

雇佣与承揽有以下区别:一是责任归责原则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主对雇员的人身损害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和替代责任;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和合同责任。二是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佣的根本目的在于给付劳务,以劳务本身为合同标的;而承揽关系中,承揽在于交付劳动成果为目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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