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8:24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4:06
“本年利润”反映的是企业当年度利润的盈亏情况,所以不跨年核算,到年未都要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而不管当年度是盈利还是亏损。
结转“本年利润”分录:
盈利时: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亏损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年底如果不结转“本年利润”,到了次年,该账户就不能反映企业当年度的盈亏情况,也就失去了该科目的意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4:06
年末结账,需要将本年利润转入未分配利润
还包括计提盈余公积、分配利润
相关年结分录为:
一、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二、计提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计提公积
贷:盈余公积
三、分配利润(不是发放)
借:利润分配-分配利润
贷:应付利润
四、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计提公积
贷:利润分配-分配利润
供参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4:07
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 (通常为年度) 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
利润分配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1) 以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加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即企业全部所得额,以此为基数,在缴纳所得税和调节税前,按规定对企业的联营者、债权人和企业的免税项目,采取扣减的方法进行初次分配。所扣除的免税项目主要有:分给联营企业的利润、归还基建借款和专用借款的利润、归还借款的利润、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利润以及企业各种单项留利(如留给企业“三废”产品的净利润、国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留给企业的利润) 等。对于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在进行税前利润分配后,应在承包经营期内按承包合同规定的形式 (上交利润递增包干,上交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等) 上交承包利润,不再计征所得税和调节税。全部所得额扣除初次分配后的余额,即为企业应税所得额。
(2) 以企业应税所得额为基数,按规定的所得税率和调节税率计算应交纳的税额,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再次分配。应税所得额扣除应纳税额后的余额,即为企业留利。
(3) 以企业留利为基数,按规定比率将企业留利转作各项专用基金。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更多疑问可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应答时间:2021-02-2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