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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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00:08
大专可以申请贷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即可。
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一、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如下材料:
1、 担保人户口本复印件:①如担保人为户主,需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户主页;②如担保人为非户主,需复印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担保人页,并在担保人页加盖当地户籍专用章;③担保人为集体户口的,须复印本人页并由当地户籍部门出具担保人户籍证明;
2、 担保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 担保人同意保证承诺书(一式二份):统一格式,要求字迹清楚、内容详实,并由担保人本人签名;
4、 担保人收入证明:统一格式,要求加盖担保人所在单位公章和所在单位劳资部门公章;
5、 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材料要求清楚、整洁,并统一纸张规格(B5或16开)。
二、 贷款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1、 申请表须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填写。要求填写规范、清楚、整洁,无涂改、刮擦痕迹;
2、 有关栏目填写:①申请贷款金额:分别填写贷款起讫日期内学费、生活费贷款的总金额;(学费贷款不含住宿等费用,生活费贷款标准为每年10个月每月不超过156元)②贷款期限:从申请贷款当月起至还清贷款之时期间的折算时间;③贷款起讫日期:申请贷款当年9月至毕业当年7月。
3、 还款方式:①分期还款;②一次性还清。二者选一。
4、 申请贷款总金额(学费与生活费贷款之和)与保证人愿保证总额(第39项)应相互一致;
5、 保证人有关内容(16—39项)填写须属实、具体,不留空白。并由担保人本人签名。
三、 初审注意事项
各院、系在接收学生贷款申请材料时,应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查。审查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提供材料是否规范、齐全;
2、 复印件是否清楚、整洁;
3、 申请表填写是否规范,是否有漏填、误填项目,是否有涂改、刮擦痕迹等;
4、 担保人是否符合要求(担保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25周岁以上、有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且月收入600元以上者。60岁以上或离退休及临时务工人员不能担保);
5、 保证承诺书及贷款申请表中是否有担保人本人签名;
6、 申请贷款总金额(学费与生活费贷款之和)与担保人愿保证金额(申请表第39项)是否一致;
7、 担保人的姓名、身份证是否与户口本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
8、 学生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填写是否与学生证、身份证一致;
9、 担保人、申请人身份证是否在贷款期限内有效。
四、 其它
1、 对于欲申请贷款的学生各院、系应严格要求。一般要求其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良,经济困难等;
2、 每份申请材料要求装入大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注明申请人专业、班级、姓名;
3、 对于经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各院、系统一送交学生工作处并附申请贷款学生清单一份(要求含申请贷款学生的专业、班级、姓名、学费贷款金额、生活费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内容)。
4、 对于经学校审查合格的学生,发放《保证合同》,填写完毕后由学校统一将申请材料送交经办银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