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期间助学贷款延期还款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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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3:03

按照**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2000年8月22日发文《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补充意见》第三条“……贷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的,在读期间贷款期限相应延长,贷款本息在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后四年内还清。”的规定,借款人应在贷款进入首次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延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关证明。该借款人未提出过展期、延期申请,也未提供继续攻读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关证明,只能视为本科毕业,不符合展期、延期条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3:03

逾期没有还利息的学生,很多都是由于对*不了解造成的。
助学贷款的周期为10年,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全额补贴,毕业后,就要自行支付利息。考虑到部分学生出校后不一定能够及时就业,国家还设立了毕业后两年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学生只需要支付利息,不用偿还本金。但由于对*的不理解,很多学生认为宽限期就是不用还款也不需要支付利息。因此,造成了部分逾期还款的现象。
如果非恶意逾期,可向银行进行解释说明,取消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如果信用报告中确实有负面信息,也不要气馁。这些信息经过一定年限以后就会从信用报告中删除,而且,只要个人在以后的信用活动中做到诚实守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良好的记录会逐渐刷新、替代旧的、负面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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