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的子女可以出国留学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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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3 13:17

法律分析:不可以。因为《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中规定: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应当对其采取*消费措施。

二、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孩子出国留学的费用最起码3万元以上,最高可至数十万元,所以出国留学属于高消费行为,所以父母是失信执行人孩子不可以出国留学。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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