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2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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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2 02:00
人员裁员分流实施方案操作指南
一、 整合分流方案实施流程:
各部门需重新设计组织架构—岗位重组—提交裁减人员名单—公司审批裁员方案—报工会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部门进行离职谈话—离职手续办理—财务结算—人力资源部到社保局办理失业保险等手续。
二、 各部门在裁员工作中的分工:
1. 用人部门负责协助做好离职人员谈话思想工作,明确裁员原因,确保本部门员工稳定;完成工作交接、物资设备交接等。
2. 人力资源部组织裁员工作,协调各部门裁员时间,处理离职手续、工资、补偿金结算,合同解除证明,离职补偿协议。
3. 财务部负责清理借款、赔偿等账目,公司内部资产核对,发放结算工资和补偿金。
4. 总经办负责办公用品、工装交接,固定资产电脑信息交接,门禁管理。
三、 裁减人群:
禁止裁员范围包括: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完成的劳动者、因工受伤并确认劳动能力受损的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在医疗期内的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员工、连续工作满15年距退休不足5年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优先留用范围包括:签订较长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有扶养老人或未成年人的家庭成员、烈士遗属、退役士兵等。
四、 裁员实施步骤:
1. 前期准备:了解员工情况,解决心理问题,列出问题及应对措施。
2. 谈判策略:认可员工业绩,解释裁员原因,引导主动离职,提供优惠。
3. 引导员工接受裁员,告知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公司财产,办理离职手续。
五、 离职补偿金计算:
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不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六、 注意事项:
确保员工顺利离职,避免财务损失,加强门禁管理,确保账目无误后发放工资及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