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2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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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2 02:37
为确保《劳动法》的实施并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劳动部于1994年发布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文件编号为劳部发〔1994〕481号。这份通知面向全国各省级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包括各部委和直属机构的劳动人事部门,以及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要求他们遵循执行。
通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详细规定在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措施。它明确了经济补偿的具体操作方法,使相关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中更具可操作性。同时,对于劳动合同的违反情况,通知指出应按照国家已有的相关赔偿规定执行,以维护劳动力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这份文件的发布日期为1994年12月3日,对于所有涉及到劳动合同处理的单位和人员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通过遵循这个通知,可以确保在处理劳动关系问题时,遵循既定的法律程序和补偿标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发布。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全文共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