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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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00:44
传签一般讲的是非会议现场签字表决,如形成董事会决议,可以把内容先拟好,然后进行传签,这样比较节省人力和物力。
形成股东会决议,一般是先通知,后表决,这样程序上耗时长,也会耗费财力,《公司法》第三十七规定: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