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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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8-03 19:50
承揽合同的特征:1、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的工作成果,而不是一般的商品。2、工作成果不仅要体现定作人的要求,而且要有相应的物质形态。3、承揽人是自己的名义,并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4、承担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16:01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具有法定解除权,但该权利的行使,若给承揽人造成损失,则需要根据承揽人的损失进行赔偿。故法定解除权不可以滥用。
承揽合同的性质
1、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承揽合同的成立仅需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可,合意的表现不拘形式,书面、口头均可。订立合同后,如需交付标的物,该交付行为也不是使合同成立的行为,而是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定作人履行已经成立的合同义务的行为。
2、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工作并支付工作成果的义务,而定作人则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因两者的义务是相互的、对流的,所以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
承揽合同中双方均为价性给付,一方要获得对方的给付,必须向对方为相应给付,故承揽合同又是有偿合同。
具体的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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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17:19
承揽合同有以下特征:
1、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2、承揽人应当完成主要工作;
3、承揽合同具有一定的劳务性质;
4、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