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的一个傍晚,芜湖一个小区内有一个6岁小男孩在楼下玩耍,也是在等着妈妈下班回来。
原本孩子郑明(化名)在草坪上玩得开开心心,却没有想到此时有一只大狗已经盯上了他,将郑明当成了自己的猎物。
这样一只烈性犬很多成年人都不是对手,更何况一个6岁的孩子。当大狗向郑明扑过去的时候,孩子没有任何反抗之力。
当孩子妈妈下班之后发现自己的孩子躺在草坪上面目全非,心急火燎地将孩子送往了离家最近的医疗机构。
医生先是给郑明进行了伤口的处理,然而这个时候却传来了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医院的狂犬疫苗已经没有货了。
这就意味着,郑明被狗要了之后没有办法及时地打上狂犬疫苗,而且郑明伤势比较严重,这家小医院没有足够的能力救治郑明。
因而医生建议将郑明转到上级医院去,然而郑明的妈妈却非常担心,大家都知道被狗咬了之后是一定要打狂犬疫苗的,转院就得到第二天了。
郑明的妈妈询问医生第二天再打疫苗能不能行,医生给的答复是,24小时之内打疫苗都是没有问题的。
郑明的妈妈并不懂这些专业的医学知识,第一时间选择了相信医生。然而这却害了孩子的性命。
转院之后,郑明已经出现了不好的症状,医生诊断后发现,郑明已经患上了狂犬症。
狂犬病的死亡率是百分之百,一旦发作,基本没有幸免的可能,就这样,6岁的郑明因为一只狗最终伤重不治身亡。
全家人都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悲痛之余,家人也感到非常气氛,于是去查看了监控录像,发现肇事的大狗正是小区里臭名昭著的那只烈性犬。
这只狗是李华(化名)养的,之前就有很多居民跟物业投诉过,说这只属于烈性犬,按照法律来说是不可以在城市里养的。
而且李华养狗从来不做防护措施,所以之前就要很多居民投诉过,然而物业却没有办法让李华放弃这只狗。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如今恶狗伤人性命,郑明的家长一纸诉状将李华、物业和医院一起告上了,索赔80万。
郑明的妈妈认为,养狗的李华、物业管理、以及医院都有责任,李华违反条例在城市中养禁养的烈性犬,物业没有尽到管理的责任,医院没有及时治疗,最终导致了孩子的死亡。
经过审理,认为,李华违反了《城市管理条例》,在小区中豢养明令禁止的犬种,并且没有做任何防护措施,没有栓绳,没有戴护具,作为主人需要负责。
而且养狗是需要按照规定接种狂犬疫苗的,而李华显然没有,否则也不会导致郑明被咬伤之后感染了狂犬病。
可以说,李华整个养狗过程处处踩雷,他需要对郑明的死亡负责。